读书小札201312——唐朝的黑夜
已经不记得《唐朝的黑夜》是什么时候抢购的了,八成又是那种限时特价的产物。但依稀记得,这本书的评价相当高。
据作者言,他是为了介绍并深入解析古代志怪小说《酉阳杂俎》而写就这本书,并称之为古代奇幻恐怖小说最高峰,内容阴森可怖,绝非《聊斋》这等披着志怪的皮写人情世故的笔记小说可比。
不得不说,我没看过《酉阳杂俎》,也对其评价感到疑惑。但我也理解,在粉的眼里,自己喜爱的书会有多么高的地位。尽管很多时候,粉近似黑。
但是至少,作者成功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吸引眼球么,总是如此。但很遗憾,这本书没能把我拉到最后。
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在我看来依然是介绍。作者把文言文的原著用白话文再复述一次,真正深入的解析却没看到几分。自然,假如要把作者在翻译之前和之后竭力反复强调的这很恐怖很恐怖,你们不觉得恐怖吗,这是鬼啊,这是恶鬼啊之类的感叹当作解析的话,这本书确实解析很多,但深入却称不上。可是让人更加失望的是,即使是介绍,这本书也没能做好。
举个例子,有一个故事作者是这样描述的:“ 福州高僧弘济上人在河边沙岸上得到了一个死人颅骨,顺手将其带回寺院,置于床头,用做灯碗。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上人灭烛而睡,至半夜,忽感有什么东西在咬他的耳朵,便随手将其拨落在地 …… ”
假如单看这一段,光是把死人头骨当作灯碗这等行为就足以让人心惊。这“高僧”简直近乎“妖僧”!
但很遗憾,作者也许是为了提高可读性,把原文也给加上去了。这段的原文是这样的:
福州有弘济上人,斋戒清苦,尝于沙岸得一颅骨,遂贮衣篮中归寺。数日,忽眠中有物啮其耳,以手拨之落,声如数升物,疑其颅骨所为也。
等等,说好的灯碗呢?
原文中并未提及任何与灯碗有关字眼,作者如何从中深入解析出用头骨作灯碗这种神奇的行为?
在原文中,和尚把头骨带回寺庙,可以说有多种解释,可以是好的,可以是坏的,还可以是恶搞的。但作者可好,也不知道是否从斋戒清苦以及头骨跟灯碗都是圆的,一拍脑袋就写下了如上文字。
这却已经算是好的了。在禅定寺歌妓这一节里,作者描述了一个极其典型的鬼故事。在某次宴席上,一个官员姜某发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绝色歌妓。姜某不断问周围的人这到底是谁,这群总是参加宴会的老油条竟然没有一个认识她。更加离奇的是,这个歌妓是自始至终都在凝视着他,献酒也从来不露出手。终于,官员王某说,你也发现啦,指不定是六指哦。然后某官员说,那她怎么一直盯着我啊?然后官员王某就说,这样你可以在之后把她带回去嘛。然后歌妓来献酒的时候,官员王某终于没忍住……
作者的描述到这里就结束了。然后他附上原文如下:
“ 姜楚公常游禅定寺,京兆办局甚盛。及饮酒,座上一妓绝色,献杯整鬟,未尝见手,众怪之。有客被酒戏曰:“勿六指乎?”乃强牵视。妓随牵而倒,乃枯骸也。姜竟及祸焉。”
就这么几句话作者到底是怎么脑补出这么长还跟原文差别这么大的一个同人故事来的!
至此其实作者的解析到底是指哪方面已经让人有种疑惑了。难道作者所谓的解析就是根据原文写一篇脑补多于原情节的白话文同人吗?
但是不止于此。作者的一些题外话也令人震惊。
作者在一则关于僵尸的故事介绍后是这么说的“僵尸传说多见于西方的文学作品中,在中国古代的志怪笔记里并不常见。”
我非常怀疑作者是不是跟我活在不同的时空。天朝关于行尸、僵尸的记载其实相当多,包括《子不语》《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里并非罕见(当然,在聊斋里你不能拿来跟狐狸精的故事对比,但是狐狸精的故事在聊斋所有篇目里来看,也只是以单纯的妖精种类取胜,实质上聊斋没有某些人想象中的那样大多在说狐狸),而民间关于起尸的传说也从未断绝。也许作者是专指汉唐时期,毕竟我不曾广泛阅读过如《搜神记》《幽明录》《酉阳杂俎》等较古旧的志怪小说,而已经散佚,以致不得不从《太平广记》中拾掇那么十几个故事的《灵鬼志》,现存篇目也大多与鬼相关,恰恰对应其名。但是中国古代却是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界限,往前为古代,作者如何得出僵尸少见于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呢?而且僵尸传说多见于西方文学作品?作者确定自己不是在说一种名为吸血鬼的物种?西方文学里,僵尸反而是走进现代以后才逐渐兴旺起来,而古代的传说里僵尸反而并不常见(常见的是吸血鬼),而且西方的僵尸跟中国的僵尸可不是同种东西。假如是以西方现代文学作品与中国古代志怪小说对比,以新潮流跟传统作比较,这意义又究竟何在呢?
作为一本以深入解析为主的书,《唐朝的黑夜》并没有完成这种功能,而作为简单介绍,又实在有过多的脑补,几乎等同于一本同人集。把原文附录在后,这是一个败笔,因为跟作者的描述出入太大,让人忍不住怀疑作者的脑回路是否跟一般人不太相同,更让人怀疑作者是否认为每个读者都会嫌原文麻烦不去读,只接受他灌输的一切。但也幸好他附上了原文,不然他究竟扯了些什么,大概也没有那么直观地发现不同,也不会让人对《酉阳杂俎》产生那么大的找原文看的兴致。假如从让人对《酉阳杂俎》产生兴趣这点来看,《唐朝的黑夜》又是成功的。毕竟即使只是为找茬去看,这也是一种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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